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(fā)《南水北調工程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》的通知
| 政策類型 | 其他政策 | 頒布日期 | 2004-12-02 |
| 發(fā)文單位 | 國務院辦公廳 | ||
| 文件號 | 國辦發(fā)[2004]86號 | ||
| 摘要 | 北京市、天津市、河北省、江蘇省。山東省、河南省人民政府,國務院有關部門: 《南水北調工程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》已經國務院同意,現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執(zhí)行?! 〗ㄔO南水北調工程,是黨中央、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(zhàn)略決策,對于緩解我國北方水資源緊張狀況,保持經濟社會可持續(xù)發(fā)展,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 ...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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